应松年,1936年11月生,浙江省宁波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6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文革后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并在当时学校领导支持下,到其余四所政法高校学习交流,并最终被司法部留在首都即在北京政法学院(已更名中国政法大学)钻研编写(行政法学),从此和行政法学结下缘分。
应松年教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制研究所所长等职。1995年调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连续选为北京市第十届和十一届人大代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他是著名法学家,却也爱好历史学和文学,他说那是他的精神家园,可以从中获得心灵的慰藉和心智的启示;他职务多、工作紧,却忙里偷闲,偶尔拉上一会儿二胡,一曲《二泉映月》让人如醉如痴;人到中年后,他创造了中国行政法众多“第一”,从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到培养第一代行政法学研究生,从参与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的起草到此后众多行政法的出台,都深深地留下了他的足迹。他与新中国行政法学和行政法制同行,成为中国行政法学著名的“领头雁”之一。褪去这些荣誉的光环,很少有人知道他背后付出的努力。
1986年,应松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执教。之后,中国政法大学招收了中国最早一批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应松年先后担任导师组副组长、组长,后又担任博士生导师,承担了培养中国第一代行政法研究生的任务。其间,他还担任师资培训和法制干部培训的组织教学工作,培养了一批年轻的行政法学教师和实务工作者。
1997年,时值应松年教授从教35周年暨60华诞庆祝会召开之际,他的一位学生回忆说:“不管如何辛苦劳顿,应老师总是精神抖擞地登上讲台。他善于用浅显的语言和生动的故事来解释深刻的法学思想,受到听讲者的普遍欢迎。每逢他讲课,总是座无虚席。无疑,可见学生们是多么喜欢他的课程。”
他的另一位学生也饱含深情地说:“每次上课,他总是骑着自行车很早赶到等着我们,常令我们感动和惭愧。这样的老师,怎能让学生不敬佩?!他采用‘讨论式教学’启发和激励我们各抒己见,使我们在讨论中深入,在交流中受益。”
学生们从应松年那里不仅收获了知识,更传承了民主法治信念。一位当法官的学生说:“在跟应老师读书的日子里,不论探讨学问,还是处理事情,他总是很民主,先让你说说看法,最后找到一个最为理想的解决办法,我们很平等。亲其师,信其道,我们不仅从他那里学到了知识,而且学会了做人的道理,这是最可贵的。”
谈到自己的学生,应松年颇为自得:“硕士上百名了,博士有几十个。许多人都羡慕我这一点,在学生身上,我也学到许多东西。人们将自我实现视为最大满足,对我来说,最大满足是学生们的成长!在他们身上,我感到了人生的延伸,理想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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